行程簡述
※以下請洽美的小芳詢問詳細行程及出團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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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費用※行程費用皆以人頭計算
| 房型/出發 | 平日 | 假日 | 旺日(寒暑假、連假) |
| 四人套房 | - | - | - |
| 三人套房 | - | - | - |
| 雙人套房 | 以網站各團所列價格為準 | 以網站各團所列價格為準 | 以網站各團所列價格為準 |
| 獨立套房 | 以網站各團所列價格為準 | 以網站各團所列價格為準 | 以網站各團所列價格為準 |
備註說明
【團體行程注意事項】• 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於提交名
單後才告知,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
1. 年滿 70 歲或行動不便之貴賓,且無親友陪同者。
2. 未滿 18 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
名,報名始為有效。
為避免出國當天出現無法出境的情況,在此特別懇請再次檢查、確認您的護照
1、 依國際慣例規定,護照有效期限,應持有滿半年以上效期,始可入境其它國家。
2、 外籍人士需注意二次入境之辦理相關規定。
3、 若您是軍人身份→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4、 若您是役男身分→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5、 接近役齡男子者→出國必須蓋一種章,即為【尚未履行兵役】。
6、 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A.出團說明
01.本公司優質團體最低出團人數為 15 人以上(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02.本專案機票限團去團回,不得脫隊或延回,機票一經開出,不得退票、改期。
03.若行程中有特殊需求,如素食、不吃牛、兒童餐或一張大床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
04.此航班需在浦東轉機,故旅客需準備有效期內之台胞證。
05.嬰兒團費TWD8,000 請洽服務專員
B.住宿說明
01.歐式旅館供應肥皂、洗髮精及毛巾外,不供應牙膏、牙刷、梳子、睡衣及拖鞋等用品,且基於個人衛生請
自行攜帶為宜。
02.本行程飯店住宿皆為 2 人 1 室,若需單人房或三人房或加床請事先向業務提出需求並請詳閱以下說明:
★單人房差價請洽服務專員,歐洲的單人房皆為一張單人床房型。單人房須加價:15000 元
★三人房或加床:請事先提出需求,但歐洲飯店三人房大多以加折疊床或沙發床為主,室內活動空間會減少; 且部分飯店並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則需補單人房差,或與其他客人併房住宿。敬請知悉!
03.歐洲飯店因消防法規限制 2-12 歲(未滿)小孩須加床,請依小孩加床價格:視同大人價。
04.歐洲部分飯店所提供之上網方式仍以需要收費為主,各家飯店的上網費用,如未盡清楚,請於現場詢問領
隊協助了解。
C.餐食說明
01.早餐:原則上是在旅館內享用自助式早餐,但有時因各旅館服務形態不同,會以非自助式安排。若因行程問題,出發時間過早,則改為餐盒。
02.西式套餐部份因當地風俗習慣不同,飲料及水多半是不包含在內的,敬請各位貴賓入境隨俗,參照當日主食自行點選適合的飲料搭配之。
03.歐洲大多數國家人民均習慣生飲自來水,因此旅館房間少有熱水提供,若有需要,請自備變壓器及容器等或自購礦泉水飲用。
D.行程及航班說明
01.網頁行程僅供出發前旅客參考,正確行程、航班及旅館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照片為示意模式。
02.以上表列時間,為我們的經驗值,主要是為了讓您在出發前,能初步了解行程的情形,當然我們的領隊會以此為操作標準,但若遇特殊情況,在考慮行程的順暢度下,當地導遊及領隊操作之行程順序稍作更改,請您知悉。
03.貴重物品以及個人重要物品請自行保管並隨身攜帶,請勿放置行李箱內、飯店房間內或著車上。
04.若有特殊飛機上餐食需求,如素食、兒童餐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本公司將盡力協助貴賓達成需求。但須以航空公司確認之結果為準。
【費用說明】
A.以上報價包含:
01.桃園出發前往之經濟艙團體來回機票及燃油稅金。
02.飯店使用以觀光等級之二人一室。
03.餐食分別安排於飛機上或陸地上餐廳使用。
04.交通費用(航班、遊覽車、遊船)、門票、過路橋費、入城費、停車費。
05.台灣派遣專業領隊全程隨團解說服務。
06.履約險暨責任險 250 萬,意外醫療險 20 萬。
B.以上報價不包含:
01.國外旅遊期間均有支付小費的習慣。甚至是一種禮貌與風度的表現,應酌量予小費以表感謝。
★進出飯店之行李小費:以件數為單位,1 件 1~2 歐元 (視不同旅館而定) ,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
★床頭小費:以房間為單位,1 間房間以 1 歐元為原則,請置於枕頭上。
★其他服務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服務費之多寡。
02.個人之消費電話費、洗衣費、飲料費、房間服務費行李超重費及其他個別要求之費用。
03.個人旅行平安保險,若有需要,請自行投保。
04.航空公司規定,托運行李每人一件 23 公斤為限,若超過請團員自付超重費。
C.團票說明
01.團體旅遊所採用的一律為團體機票(含燃油附加稅)。一經開票後,退票須收取手續費及代辦費,此點基於各個航空公司之規定,敬請見諒。
02.若旅客需求商務艙,則視該航空公司是否有加價升等之服務,若無此優惠,則需另外訂購個人機票,一切依航空公司規定之,相關報價請洽服務人員。
03.團體機票不適用累積航空公司的里程數,亦不可事先指定座位或劃位。
04.團體套裝產品有固定航班及出發日期,因此恕無法延長天數、更改日期或航班。
05.若貴賓們需保留機票票根時,務必於開票前告知您的承辦人員,將依各航空公司規定之作業程序申請,謝謝合作。
★團體機位皆使用經濟艙,若有升等需求,請洽服務專員
★使用團體機位升等,需求不保證。***行李限制因每團操操作條件不同,實際依照說明會資料為準***
●【歐洲旅遊一般注意事項】
◎目的國入境規定:
1. 旅客進出歐盟國家(丹麥、瑞典),如隨身攜帶超過 1 萬歐元現金、旅行支票或其他等值貨幣者,均
須向海關申報。根據新規定,歐盟國家海關有權對進出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進行檢查,由於國人出國商旅或求學向有攜帶大筆現金及旅行支票之習慣,提醒國人注意歐盟現金申報之新規定,以免受罰造成損失。此外,某些具特殊價
值物品如古董,可能遭禁止攜出瑞典。
2. 旅客進出挪威(申根簽證國家而非歐盟國家),如隨身攜帶超過 25,000 挪威克朗現金或其他等值貨幣者,均須向海關申報,違者將遭罰所攜帶貨幣總值之 20%罰鍰或報送當地警察局
3. 國人出國旅遊時勿攜帶或購買仿冒品,違反者可能依侵犯著作權或商標權等相關法令規定被處以有期徒刑及高額罰款。
4.
退稅:非歐盟旅客離境時,倘退稅物品擬隨行李托運,須持護照、機票、擬退稅物品及發票先到機場出境處海關或歐盟統一退稅公司辦理退稅,嗣持經加蓋章戳之退稅單至航空公司櫃台辦理機票及行李托運事宜。倘退稅物品係手
提行李,則在其他行李辦理托運後,再到海關辦理退稅。倘下一站仍屬申根會員國,則擬退稅物品在離開歐盟之最後一國機場辦理退稅。
5. 請注意勿攜帶肉品、肉類製品、牛奶、奶類製品、武器、刀械及其他違禁品、禁止攜入「華盛頓公約」所列瀕臨絕種之動植物。攜入煙、酒須以個人使用之合理範圍內為度。
6. 斯國禁止攜帶新鮮肉品入境,已加工處理之可食肉製品重量不得超過 1 公斤,須置於密封袋中。



























